中毛协〔2013〕21号
各毛针织服装企业、产业集群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毛针织服装企业产品创新和技术开发水平,鼓励企业创品牌、拓展经营渠道,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经中毛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全国毛针织服装名优精品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要求
参评企业必须在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注册,产品有注册商标或已获得商标使用许可的企业均可申报。参评产品须符合“2013年全国毛针织服装名优精品评审细则”(附件)要求。
二、奖项设立及评审
1、奖项设立
报送样品按原料及产品分类,各类产品奖项设立如下:
(1)羊绒及羊绒混纺针织品类:精品奖、优质产品奖、年度优秀创意设计奖;
(2)毛及毛混纺针织品(含化纤针织品)类:精品奖、优质产品奖、年度优秀创意设计奖;
(3)服饰产品类:优秀设计奖。
2、评审
中毛协将组织专家通过资格审定、内在质量技术评估(初审);外观质量评价和设计评价(复审),对参评产品逐一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审结果发布及宣传推广
1、中毛协将为获奖产品颁发奖牌和证书;
2、通过专业展会组织获奖产品静态展示,为企业拓展客户提供服务;
3、通过中毛协网站、专业媒体、报刊杂志等对获奖企业和产品广泛宣传。
四、技术交流
中毛协拟于10月召开第三届全国毛纺纱线和毛针织服装产业链集成创新技术交流会,会议期间将对获奖产品颁奖表彰。技术交流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样品、资料报送
1、请参评企业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样品及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至国家毛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南路107号2层(100021)
联系人:赵志华(13910622799)
电 话:010-64205067
传 真:010-64211612
2、本活动不收评审费、奖牌证书工本费等费用,所有样品在活动结束后退还企业。
诚请相关企业踊跃参加。
3、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焱 黄淑媛
电 话:010-85229423
传 真:010-85229493
邮 箱:cwtacn@126.com
附件:2013年全国毛针织服装名优精品评审细则
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2013年全国毛针织服装名优精品评审细则
1 参评企业基本条件
1.1 在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其产品有注册商标或已获得商标使用许可的毛针织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1.2 参评产品必须是企业最终产品,报送产品应代表企业技术发展方向。
2 参评产品范围及分类
(1)羊绒及羊绒混纺针织品类:包括纯山羊绒、含山羊绒30%及以上与各种天然或化学纤维混纺、合并、交织的产品(毛衫、毛裤、套装、套裙、童装等);
(2)毛及毛混纺针织品(含化纤针织品)类:包括纯毛、毛型化学纤维以及与各种天然纤维混纺、合并、交织的产品(毛衫、毛裤、套装、套裙、童装等);
(3)服饰产品类:包括各种原料成分纯纺、混纺的产品(帽子、围巾、披肩、手套等)。
3 产品标准
参评产品技术性能按以下标准执行:
(1)羊绒及羊绒混纺针织品(羊绒含量不低于30%)按FZ/T73009-2009《羊绒针织品》标准;
(2)毛及毛混纺针织品(羊毛含量不低于30%)按FZ/T73018-2002《毛针织品》标准;
(3)化纤针织品(羊毛含量低于30%)按FZ/T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标准;
(4)半精纺毛针织服装按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标准;
(5)服饰产品按其原料成分参照相应标准,帽子执行FZ/T73002-2006《针织帽》标准;
(6)各类产品需按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执行。
4 申报产品和资料要求
4.1 参评产品每款1件(套),总数量不超过4件(套),包装完整,商标、吊牌、水洗标齐全。
4.2 参评企业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表1:纺织工业企业年度综合数据表(加盖公章);
(4)表2:纺织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加盖公章);
(5)表3:参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加盖公章);
(6)表4:参评产品登记表(加盖公章);
(7)国家或省(市)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参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每款1份),检测项目包括:纤维含量、起球、染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和安全性能(甲醛含量、PH值、异味、禁用偶氮染料);
(8)功能性产品附功能性检测报告;
(9)新工艺、新技术产品附说明或小结资料;
(10)参评产品照片、宣传册一份。
其中(1)-(7)项为必备材料,表格需打印或正楷填写,内容齐全、准确。请同时填妥表1-表4,发送到 cwtacn@126.com 邮箱,电子版文件可通过中毛协网站 www.cwta.org.cn“会员服务”栏目下载。
4.3 送样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5 评审
凡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企业可选送样品参加评审。
5.1 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审定和内在质量技术评估,主要对企业报送书面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
5.2 复审
复审采取评审组会议评审方式进行,主要对报送样品的外观质量、加工难度、新工艺新材料运用和设计进行逐一评审。
5.2.1 内在质量评定
依据各类产品标准,重点对起球、色牢度、纤维含量以及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所列项目的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5.2.2 外观质量评定
5.2.2.1 手感评定
(1)手感与采用的原料、纱支、组织结构相适应;
(2)充分体现产品风格和自然品质;
(3)不过量使用整理剂。
5.2.2.2 纱线评定
(1)纱线条干均匀,编织纹路清晰;
(2)无明显云斑、色斑;
(3)无厚薄档、色挡,松紧捻纱和明显纱疵。
5.2.2.3 工艺评定
(1)针织工艺设计合理,体现了穿着舒适性和美感;
(2)编织密度均匀;
(3)做工精细,缝制合理,缝迹均匀整齐平直;
(4)重点部位尺寸差异、缝迹伸长率、领型、衣面扭斜角等符合产品特点;
(5)无三角针、漏针、掉套等织疵;
(6)领圈拉开尺寸适当。
5.2.2.4 定型整理
(1)定型整理规范,四角平整;
(2)外轮廓线条均匀流畅;
(3)熨烫无极光;
(4)整理后无异味。
5.2.2.5 辅料
辅料使用环保,对人体健康无害,在设计使用上不影响穿着。
5.2.3 设计评定
(1)整体效果能体现具有创意的设计概念;
(2)色彩及款式上符合设计所设定的生活状态,造型优美、结构合理,有鲜明的时尚感和文化特征;
(3)组织结构及制作上能体现作品风格,技法独特,工艺精湛;
(4)服饰品搭配协调、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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