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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及“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中毛协

  中纺联函[2016 ] 44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及“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市纺织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全行业遵循党中央“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谋划发展。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企业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从而进一步提质增效升级。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决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及“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评选活动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

  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自2011年开展以来,已经开展了4届,先后有25家企业获得“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大奖”,13家企业获得“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优秀奖 ”,16位纺织管理者获得“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的称号。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推动我国纺织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第五届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及“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办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二、 活动承办

  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三、 评选范围

  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地区、各种所有制的纺织企业单位及申报成果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评审标准

  成果应具有:

  1.创新性,企业管理在思路、方法、成果的内容上应具有创新性。在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符合管理科学原理,成效显著,水平较高的成果,引进国外最新先进管理技术在国内首次应用获得成功;

  2.实践性,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法规,体现国家指导企业工作的客观需要,并经实践检验,管理经验且具有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对其他企业改善内部管理有一定借鉴作用;

  3.效益性,应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过评估,确实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示范性,管理经验且具有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对其他企业改善内部管理有一定借鉴作用;

  5.规范性,材料撰写格式规范,主报告符合管理成果撰写格式,即背景、内涵、做法、效果,题目符合管理成果撰写要求。背景、内涵表述得当,并与做法相互紧扣(或紧贴)。文字表述精炼、准确,小标题精炼、准确,有吸引力;

  6.本届创新成果重点,成果应当结合企业在新常态下的创新发展实践,突出以下重点:智能制造与两化深度融合、战略转型与适应互联网+的商务模式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与协同创新、国际化经营与市场开拓、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品牌塑造与企业文化建设等。

  五、成果的申报

  1.推荐方式,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形式。成果由全国性纺织行业协会、各省市及地方纺织行业协会、纺织行业媒体推荐,也可由企业自主申报(自主申报的企业需经审定委员会对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两年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数据,必须经过本企业财务部门审核认可,并盖公章。

  2.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的推荐单位要出具推荐报告(见附件1,自荐企业不填),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现象发生,共同维护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和审定发布的严肃性。

  3.申报企业在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撰写成果主报告,字数3000-5000字(详见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3),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

  4.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申报人必须是创新成果的主创人,申报的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可填写主要创造人1人,成果参与创造人1-2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企业人员,企业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申报需填写主创者申报表(见附件4),撰写主创人材料要体现在管理创新成果上的突出事迹,在实践和理论探索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做出的贡献,字数在800字以内。

  5.要求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成果主创者候选人还须提交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电子版)1张。

  6.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

  六、评审办法

  (一)建立评审组织机构

  1.由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纺企协)成立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具体负责成果的组织和评审工作。审定委员会日常工作设在中纺企协秘书处。

  2.审定委员会下设专家组和审定组。

  3.专家组由纺织行业的有关专家和大专院校的教授担任;审定组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相关领导、社会有关专家组成。

  (二)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评审

  1.评审工作为初审、复审、终审、公示四个阶段。

  2.初审,由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包括申报对象资格审核、申报材料的规范审验等。初审合格的企业材料将进入复审程序。

  3.复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实地考评工作并根据《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针对每个创新成果,总结2000字左右的点评意见,提交审定组。

  4.终审,在专家组提炼的点评意见基础上,由审定组以标准打分投票的方式,选出终审名单。

  5.公示,终审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最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评审的结果。

  七、表彰及宣传推广

  (一)表彰,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分为管理创新大奖、管理创新优秀奖两个等级。对成果的创造单位和主创者,评审结果将在2016年底举办的“企业家年会”活动上进行公开发布和表彰,颁发单位奖牌和个人证书;并在《中国纺织报》、《纺织服装周刊》、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和专题报道。获奖企业对成果主创人的表彰、奖励可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二)组织交流,定期组织举办专题论坛、企业管理经验交流;将优秀案例和部分优秀成果收入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经典案例库,同时推荐入选重点院校教学案例库,获得成果主创者的企业家,将有机会被中纺企协聘请,进入咨询专家库,并成为大专院校MBA培训课程的客座教授。

  (三) 宣传推广,对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联合《中国纺织报》、《纺织服装周刊》、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和宣传推广。

  八、其他

  1.本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评选活动组织的相关宣传活动,企业可根据情况自愿参加。

  2.根据评审管理办法,初审合格的企业,中纺企协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入围企业进行实地考评工作,参评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中纺企协秘书处(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联系人:张京炜

  侯宝杰,电话:010-85229523 传真:010-85229551,邮箱:zfqL@cntac.org.cn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2号523室,邮编:100742。

  附件:1.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推荐报告书

  2.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主报告撰写要求

  3.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4.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成果主创者申报表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推荐报告书.doc
附件2报告撰写要求.doc
附件3申报表.doc
附件4主创者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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